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金嘉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水性锂电胶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属扩建项目。
3、建设地点:扩建项目选址于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丽正路76号,在现企业生产厂区内实施。现企业生产厂区东侧为嘉善保湾物流智慧物流中心,南侧邻丽正路,西侧为浙江信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侧邻320国道。
4、项目概况:扩建项目利用现企业厂区已建生产厂房,使用建筑面积2200m2;项目总投资1620万元。本项目对现企业部分产品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利用原有部分生产设备,新增反应釜、乳化釜、调节釜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水性锂电胶(其中正极锂电胶10000t/a、负极锂电胶40000t/a)的生产能力,现企业原有水性乳液等产品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情况
根据调查,扩建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扩建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划 | 相对厂界距离/m | 相对厂址方位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1 | 毛家社区 | 120.966476 | 30.868497 | 人群 | 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1250 | SE | ||
2 |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小学部) | 120.949251 | 30.878711 | 880 | W | |||||
3 |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中学部) | 120.949476 | 30.877563 | 840 | W | |||||
4 | 魏中村 | 嘉丽花园 | 120.955464 | 30.880290 | 270 | W | ||||
5 | 永星新村 | 120.951719 | 30.880395 | 620 | NW | |||||
6 | 魏中村南桥新村 | 120.939939 | 30.873099 | 1945 | SW | |||||
7 | 程家小区 | 120.945357 | 30.881495 | 1250 | NW | |||||
8 | 嘉善虹桥小学 | 120.976749 | 30.886907 | 1750 | NE | |||||
9 | 虹桥村 | 120.974791 | 30.887626 | 1650 | NE | |||||
10 | 城桥社区 | 120.945598 | 30.860439 | 2360 | SW | |||||
11 | 金嘉社区(嘉德花苑) | 120.939461 | 30.869886 | 2160 | SW | |||||
12 | 里泽村 | 120.956311 | 30.895195 | 1570 | N | |||||
13 | 网埭港村 | 120.977870 | 30.894375 | 2300 | NE | |||||
14 | 中寒圩村 | 120.946413 | 30.899964 | 1500 | NW | |||||
15 | 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功能配套项目(宿舍楼) | 120.978283 | 30.889450 | 2830 | SW | |||||
土壤环境 | 1 |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小学部)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880 | W | |||||
2 | 嘉善县里泽中心学校(中学部) | 840 | W | |||||||
3 | 魏中村 | 嘉丽花园 | 270 | W | ||||||
4 | 永星新村 | 620 | NW | |||||||
5 | 周边现状农田 | 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 600 | NE | ||||||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根据分析,扩建项目废水主要有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收集、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较小,废水能纳管排放;因此,在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
根据分析,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废气、灌装废气、储罐呼吸气等。项目在各废气产生点设集气系统,各类生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等标准限值。根据预测分析,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预测贡献值均能符合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扩建项目生产噪声主要来自于聚合釜、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根据预测分析,经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标,生产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过滤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只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
根据分析,扩建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河道;且项目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因此采取措施后,预计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可得,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因子主要为苯乙烯、氨水等。项目主要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事故,同时还存在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均属常见的环境风险事件。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后,该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1、废水
扩建项目生产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生产车间设清洗废水回用装置,生产设备清洗水经收集、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项目依托现企业生产厂区已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收集、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后排放。
2、废气
扩建项目在甲类车间一新建1套废气处理设施,并在各废气产生点设集气系统,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灌装废气及储罐呼吸气等经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设施,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在丙类车间一新建1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气经收集、布袋除法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扩建项目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备安装消声器。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厂区固废按要求分类收集。过滤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RO膜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等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地下水
扩建项目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废水处理设施区、危险暂存库等关键场所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生产废水转移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防止生产废水渗入地下水系统。
6、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委托生产厂家或化学品销售公司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危化品贮存的安全规定加强贮存过程生产管理。严格按要求运行“三废”治理措施,杜绝“三废”事故性排放。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得到有效处理。
五、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
根据分析,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嘉善县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嘉善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扩建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询相关环评资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hby.com/)公开。
2、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第二日起计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对象、范围:(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
2、注意事项: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建设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金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丽正路76号
项目负责人:刘萍 联系电话:0573-84641111 邮编:31411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西校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8385706、0571-89775558(传真) 邮箱:32218841@qq.com 邮编:310012
(3)项目审批部门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3-84228416
发布单位(盖章):浙江金嘉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2月5日